1、首先要先確認每串LED順向電壓總和,再加上恒流驅動器的跨電壓約2V(考慮線損)
ex:每串LED工作電壓 = 3.5V X 12顆 = 42V 驅動電路電壓 = 42V + 2V = 44V
2、LED電源供應器瓦數/電壓選擇應為大于且最接近所需瓦數/電壓者
ex:LED 電流 = 0.7A X 4串并聯 = 2.8A 驅動電路瓦數=44V X 2.8A = 123.2W
先以150W/48V需求選擇LED電源供應器,再確認驅動電路實際瓦數是否符合PF>0.9的定義要求(123.2W /150W = 82.13% >75%) 例如此題可選擇XLG-150-48機型并調整輸出電壓為44V或可直接使用。
注: 一般同一批LED的VF電壓可能為一區間(如3.4~3.6V),每顆LED均有差異,電源選用上需納入此差異之考慮
3、以上只是針對恒流驅動設計的,如果考慮恒壓驅動也可以參考以下內容
- 燈具系統采直接驅動設計(恒壓,多半燈條燈帶)
- LED工作電壓范圍上下限串接總合都需要在LED電源供應器輸出電壓范圍內,例如LED規格為3.4~3.6V,使用6串的串接電壓為20.4~21.6V,此時就要選擇輸出為24V(定電流區間18~24V)的機型。
- 具功因矯正功能機型,PF值如要求需大于0.9,負載需大于規格書PFC定義范圍,功率因子與輸出負載關系如圖(1)所示,會依機型定義不同,一般設計值為75% LOAD以上。
- 如果使用在輸入電壓不穩定場所,如使用發電機設備或使用在重工業區,請選擇表一中〝一般泛用型〞產品。
- 燈具系統采恒流IC設計(恒流)
- 驅動IC的啟動電壓設計需接近LED電源供應器的輸出電壓。
- 驅動IC對于電壓穩定度要求較高,建議采用表一中〝一般泛用型〞產品。
- 具功因矯正功能機型,負載需大于規格書PFC定義范圍,功率因子與輸出負載關系如圖(1)所示,會依機型定義不同,一般設計值為75% LOAD以上。
- 使用驅動IC有可能會產生EMI搭配問題,燈具設計完成需再確認EMI。
4、優缺點